1. 教学任务下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需要,由相关系(中心)于开课前一学期安排任课教师,经教务处审核后于开课前一学期末下达教学任务书。
2. 备课:教师应根据教学任务书要求,利用假期认真开展备课工作,更新和完善讲稿和PPT等教学文件资料。
3. 教学日历与实验进程表:教师开课前应按教学任务书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填写教学日历与实验进程表,并于开学后2周内,上交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汇总较学院教学秘书备案、建档。教学日历与实验进程表填写过程中应注意课程名称、课程号、学分、学时等课程概况以及课时分配、重难点、教学方式方法等教学内容安排与大纲一致,并按任务书规定的上课时序明确每次教学主要内容及其对应教材章节,含实验的理论课必须注明实验课时数、实验项目名称,实验时间虚设的课程,需要另行填报实验进程表。实验进程表需要明确具体实验时间、实验分组情况,并交实验中心审核、签字。
4.平时成绩登分册:学期开学后2周内领取承担课程的平时成绩登分册,并用于教学过程中平时成绩记录,作为学生平时成绩评定依据,课程结束后与试卷等教学资料一起提交学院归档。
5.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评学调查表:期中(第13周)应按学校要求,结合课程教学情况,认真填报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据实分析课程教学执行情况。同时,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合理评价。
6.课程考核:期中应按教务处要求填报课程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并由系(中心)安排监考人员。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确定后,原则上不予变更。
7.命题与制卷:以试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前2周,按大纲要求拟定课程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填报试卷送审表,经系(中心)主任审查和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由院教学秘书办理制卷手续。命题教师应对试题负有保密责任,泄题并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理。
(1)试卷设置:根据学校规定,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试卷应分甲、乙卷,甲卷与乙卷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且与近三年试卷试题重复率不得高于30%;选课人数多于30人的课程,试卷分为甲A、甲B和乙A、乙B,甲、乙卷要求同上,A与B卷的差异主要是试题顺序不同。试卷送审时,由学院在甲、乙卷中随机选用一套作为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备用补考试卷。
(2)命题要求:依据课程性质,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应由课程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命题为主,课程负责人对试卷质量负有审核责任。教考分离课程由学院根据课程负责人拟定的命题要求,通过题库命题或聘请兄弟院校相关课程教师命题。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命题,实行教考分离时可按上述程序命题。试卷命题应充分考虑课程大纲的教学要求,试题分量适中,并具有一定比例的综合性与提高性试题。其中,开卷考试应尽侧重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考察,可能避免填空、名词解释等客观性、记忆性试题。此外,试题赋分应合理。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所有试卷都应该配套制定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其中,评分标准应细化至考核的关键知识点,并具有可操作性。
8.试卷评阅: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按拟定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其中,多位教师共同承担课程应以集中流水方式评阅。试卷评阅方式应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结合评分标准明确具体扣分点和扣分值(负分标记),并按题型统计得分值(正分形式标记于各类题型名称后)。然后,将各类题型得分填入卷首评分栏,计算总分。试卷评阅后,应进行复核,确保评阅和统分结果准确无误。
9.成绩统计与评价:结课前,任课教师应及时统计学生平时成绩、考试成绩,计算总评成绩,并开展试卷分析和课程小结。务必于考试后1周内完成课程成绩的网上登录,2周内向学院提交所有课程教学材料,完成材料规档工作。
(1)考试前,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学生平时成绩进行评定,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课程考试。原则上,平时成绩应包括出勤率、课堂表现(回答问题、参与讨论等课堂互动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含实验、上机等实践教学内容的理论课程平时成绩应合理体现实验成绩。平时成绩评定必须明确折算方式,并提供原始记录(依据)、存档。
(2)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依据学校要求,按一定比例折算总评成绩。原则上,含实验、上机等实践教学内容的理论课,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最高可占30%;不含实践教学内容,且未进行期中考试的理论课程,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最高不超过20%。形成性评价课程和实践课程成绩计算方式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生成绩记录表打印后作为课程教学资料一起提交学院归档。
(3)试卷分析,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考试情况对试卷质量和学生答题情况认真开展试卷分析,重点关注考试成绩分布情况。对于明显偏离正态分布、平均成绩过高或过低的试卷应针对性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下一步整改措施。同时,课程结课前,任课教师应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小结。试卷分析和课程小结,经系(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作为课程教学材料一起提交学院归档。
(4)试卷装订:试卷要求按封面、AB空白卷、A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按学号排序的学生考卷进装订成册,系主任审核、签字,并提交学院存档。
(5)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除按要求完成上述教学资料以外,还应收集、整理学生实验和实习报告、学生实验登记表、考勤表和实习报告等日常教学资料,并提交学院存档。
10.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材料规档: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和答辩等教学环节与要求按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11.教师调停课:任课教师应尽量避免调停课,确实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调停课,必须提前3天按如下程序办理调停课手续:首先任课教师在教务处网页办理网上调停课申请,说明调停课事由,并明确课程变更情况;然后,打印调停课申请单,经系(中心)主任审查、签字后由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并签字。最后,将签字后的调停课申请单交教学秘书备案存档,并通知学生。因突发事件需要临时调停课时,可直接通知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待事后由任课教师按学校相关规定补办相应手续。原则上每门课程调停课次数不得超过3次,并且第一周上课不允许调课停课,遇到特别情况,可找教师代课(事先报学院)。
12.常规教学材料规档清单
(1) 理论教学:教学日历与实验进程表(含实验的课程),第3周由各系(中心)集中归档;按要求装订好的试卷、平时成绩登记表(含原始记录)、学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与课程小结等,结课后2周内交学院归档。
(2) 实验(含上机)教学:实验进程表,第3周由各系(中心)集中归档;按要求装订好的试卷(以卷面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实验报告成绩登记表、学生期末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与课程小结、实验报告、学生实验登记表、考勤表等,结课后2周内交学院归档。
(3) 课程设计教学:课程设计指导书、设计报告(含设计图纸)、平时成绩登记表(含考勤)、设计答辩材料(大纲要求的课程)、学生成绩登记表、课程小结等,结课后2周内交学院归档。
(4) 实习教学:实习指导书、按要求装订好的试卷(有卷面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实习报告、学生成绩登记表、实习总结结、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回执等,结课后2周内交学院归档。
(5) 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论文、英文文献翻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答辩评阅、答辩成绩记分单、答辩记录表等。上述资料于答辩完成后2周内由各专业集中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