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教学文件 >> 正文

我院系(中心)教学工作职责

日期:2019-05-18  来源:   点击:

系部是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在教学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系部的作用,特制定《我院系(中心)教学工作职责》。

一、系(中心)主要教学工作职责

系主任、副主任主要工作是负责各系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日常教学管理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教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协助教学院长搞好本院的教学工作。

二、具体任务

(一)教学组织管理

1.每学期开学第1周根据学院的工作计划,主持制订本单位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计划,编写系(中心)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学期末做工作小结,学年结束后撰写学年度总结,并向院长汇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

2.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基本要求,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协助教学院长落实教学计划;组织本系教师讨论和编写教学大纲,选好教材,明确一学期的工作目标。

3.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落实教师教学任务。对现行教学计划有个别修改意见,必须正式报告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在征得同意后再具体实施。

4.建立听课制度。系主任、副主任除配合学院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外,还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性听课,每学期保证听课不少于3次,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并作为教学档案交到院办公室存档。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和教学情况,总结课堂教学组织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案例,树立典型,大力表扬;对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的教师要指出,并限期改正;对教学认真但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采取帮扶措施,并聘请有经验的教师给予指导;对确实不能胜任教学的教师,要及时向学院部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本专业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学生及教师授课的意见和教师对学生的看法,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和改革办法。

(二)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

1.课程建设是系部的基本建设。系主任应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在确保所开课程在预期内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学院申报各级各类精品课程。

2.认真组织好教师搞好期末批卷和学生成绩评定工作。课程考试是教学的重要环节,系主任应对试题、参考答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认真组织好教师搞好期末批卷和学生成绩评定工作。对任课教师的单科成绩登记表也应审查签字后再报送学院办公室汇总。

3.教学研究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应坚持每两周一次的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按照工作计划组织教师通过集体备课,开展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探讨;对课堂讨论、实践教学、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三)学术交流

积极参加院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广泛收集学术界关注、研究的新信息,同时将研究成果推向校外以扩大我校影响。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的教师要建立考评档案;对教师带回的信息,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师资培养

系(中心)应积极配合学院制定和落实教师培养计划,包括学术方向、培养任务、培养时间、培养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所采取的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制定本单位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做好教学评估和鉴定工作,对本教学人员的配备、调整、晋升职务(称)和提升工资等方面向系内提出初步意见。

(五)积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工作任务。

附: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内容及程序

工作内容

1周:

1报到布置新学期工作

2、召开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双学期)

1、提醒教师注意上课时间,检查教师备课情况;

2、第一周周五下班前上交教研室工作安排和学期初小结。

2周:

1、上交教学日历

2、领取平时成绩册

系主任认真审核教学日历并签字

3周:

审核与上交下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按培养方案要求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按时上交。

特别注意课时、学分以及选修课程的开设。

4周:

1、专业教育(单学期)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双学期)

1、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教育,要求所有教师参加。 内容:专业定位、培养目标、指导学生选课。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重点:设计和实验场所落实情况及进展

第9~12周:

1、听课

2、检查各类课程教学执行情况

3、上交期中教学小结

4、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双学期)

5、安排教师监考

6、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选定教材

1、每学期听课2—3次,并及时上交听课评价表;

2、第十二周周一下班前上交小结;

3、提醒教师命题,并安排教师监考,学院统一协调;

4、教学任务原则上根据课号由相应专业系主任安排,学院统一协调;

5、选定的教材应由任课教师和系主任双方认可。

13周(期中考试周)

提醒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第14~15周(期中考试周)

1、 期中考试课程阅卷等结课工作;

2、 安排、布置教师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单学期)

3、 安排答辩(双学期)

1、 提醒教师按规定时间完成阅卷、成绩评定、课程小结等工作,并及时做好教学材料规档。

2、 毕业论文选题:教师按1:1.2拟订选题;对选题进行认真审核,并于15周结束前将签字后的选题上交学院审核;

3、 根据学校安排,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委员会,拟定毕业论文答辩计划,并提交学院。各专业安排答辩委员会主任一名,秘书一名,可根据学生数成立多个答辩小组,每组至少5名成员

第17~18周: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周(双学期)

2、安排教师监考

1、 严格按照答辩程序组织答辩,及时上报经审核签字后的毕业论文答辩材料。

2、 提醒教师命题,并安排教师监考,学院统一协调;

3、 按学校试卷评价要点认真审核试卷

第19~20周:

期末考试周

1、 提醒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 提醒教师按规定时间完成阅卷、成绩评定、课程小结等工作,并及时做好教学材料规档。

3、 提醒教师与毕业论文指导学生联系,并安排工作(单学期)。

学期结束周

1、 督促教师上交各类教学材料,并审核签字;

2、 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要结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下学期初上交)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