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是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规范课程设计教学过程,保障教学质量,发挥课程设计在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依据bat365官网登录实践教学相关管理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课程设计是对学生进行工程师基本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课程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初步建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和方法,熟悉设计程序,掌握基本的运算和绘图技能,培养查阅文献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文字表达的能力。
第二条 课程设计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基本功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课程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计算、设计与绘图、资料查阅、标准与规范运用及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学生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第三条 所有课程设计必须有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以及必要的设计条件(资料、图纸、实物或模型等)。其中,教学大纲编制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满足毕业要求中相应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同时,课程设计大纲应明确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方法。课程设计指导书应根据各专业设计类课程特点,针对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基本技能培养,明确相应的基本要求,制定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
第四条 课程设计选题应符合教学大纲,满足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与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课题应尽可能来源于生产实际,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第五条 学科基础课应选择代表性强的典型课题,可一班一题、半班一题或一组一题。专业课的课题可由教师指定或学生自选,原则上是一人一题,如果课题工作量超过学生的承受能力,可考虑由多名同学承担同一课题的设计,但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并有各自不同的设计结果。对模拟性质的“题目”不得年年重复使用。鼓励学生自选题目,但自选题目须经教师审定。
第六条 课程设计除课内设计(大作业)可以分散外,一般应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鼓励单独设课的设计课程探索分散进行、小班指导等多种灵活的教学形式。
第七条 课程设计教学的实施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原则上1个教学班安排2名指导教师(学生人数少于20名,可安排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开课前应作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选题、任务的安排、参考资料和指导计划等)。
第八条 课程设计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经常深入设计教室、机房、实验室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加强课程设计教学过程管理。
第九条 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批阅学生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并根据大纲要求评定设计成绩、总结课程教学经验、完成相关课程设计教学资料归档。鼓励采用答辩、口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等灵活的考核形式,着重考核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课程设计的总评成绩,一般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级制评定。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